全電發票和電子發票有兩點區別,分別是: 1、管理方式不同。對于全電發票,納稅人開業后,無需申領稅控專用設備、無需辦理票種核定、無需領用,系統自動賦予開具額度,并根據你的涉稅行為,動態調整開具金額總額度,實現開業即可開票。而當事人現在使用稅控設備開具的電子發票,基本使用規定與紙質發票一致,仍需申領稅控設備、票種核定,申請發票增版增量,是紙質發票管理模式下的電子化; 2、交付手段不同。全電發票以數據電文形式交付,破除PDF、OFD等版式限制。開具后,發票數據文件自動發送至雙方的稅務數字賬戶,便利交付入賬,減少人工收發。而“紙電發票”開具后,需要通過郵件、短信等方式交付發票版式文件;下載后需對版式文件進行歸集、整理、入賬等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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