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驗室化學藥品購買原則
一、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,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,管好用好化學藥品,加強危險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。
二、危險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(柜)內,有存放專用櫥(柜)的儲藏室;有陰涼、通風、防潮、避光等條件;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,實行專入管理制度。
三、不同性質,互相會發生化學作用的危險藥品要隔開存放。
囚、危險藥品容器應封閉,防止漏氣、潮解。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危險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,對危險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。
五、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醫學教|育網整理。危險藥品儲藏室(櫥)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;化學準備室、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、易爆物品,有火源時,不能離人。
六、危險藥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險藥品管理知識的人員管理,任課教師在教學需要領用化學危險品時,應填寫領用單并簽名,在保證教學需用量的前提下,應嚴格控制領用量,用后多余量應及時交還保管人員絕不能讓學生任意拿出實驗室。
七、化學藥品容器都要有標簽,并涂蠟保護;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、規格、濃度;無標簽藥品,不能擅自亂扔、亂倒,必須請化學老師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。
八、物理和生物儀器室保管的藥品櫥(柜),根據教學需要寫除有毒、易爆、易自然藥品外,可保存少量化學藥品,但要妥善保管,專人負責。
九、危險藥品(化學藥品)的購買由化學實驗室教師根據現行教材內容所需提出請購,經學校主管領導簽字同意,由總務處實施采購醫學教|育網整理。在保證教學需用量的前提下,盡量做到少購少存,現用現購。
十、管理人員要建立危險藥品(化學藥品)各類帳冊,藥品購進后,及時驗收、記帳,使用后及時消帳,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;不外借(給)藥品,特殊需要借(給)藥品時,必須經校長室領導批準簽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