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叫做石油產品的密度,一般就是指單位體積內石油產品的質量,稱為石油產品的密度。石油的密度是以希臘字母“ρ”表示。石油產品的密度和它的質量成正比,與石油的體積成反比。如果V立方厘米內石油產品的質量為m克,則其密度為:
ρ=m/V
從上式可知•如果V=l,則m=ρ。這就是說石油產品的密度是用單位體積內石油產品的質量來表示,單位為克/立米厘米。
由于石油產品會隨著溫度的變化而改變石油的體積,使石油的密度發生變化。因此,石油產品密度的測定結果要注明測定石油的溫度,用ρ表示。其中ρ為測得的密度值,t為測定時的溫度。例如,ρ20、ρ15就是表示石油產品在20攝氏度或是15攝氏度時的密度。
一般會統一規定測定石油產品密度的標準溫度為20攝氏度。因此,石油密度計都是在20攝氏度時進行分度的。在使用時也只有在20攝氏度的溫度下,石油密度計的示值才是正確的。在其它溫度下測得的密度值,應換算為標準溫度下的密度。
比重=m/m'
根據密度定義,丨m=V*ρ;m'=V水*ρ水、。因為體積相同(V=V水),所以,比重實際上也就是某溫度時油品的密度和某溫度時水的密度之比。
比重=某溫度時油品的密度/某溫度時水的密度
由于水在3.98攝氏度時密度最大,其值為0.99997克/厘米3。一般測定比重時常把近似攝氏度的水作為比較的標準物質。當測定比重的精度低于0.0001時,可把4攝氏度時水的密度近似地等于1克/厘米3。在此情況下,比重與密度在數值上是相等的,所不同的是比重一般沒有單位,而密度具有單位。
一定體積的石油產品在某個溫度時的質量m與同體積純水在某溫度時的質量m之比,稱為石油產品的比重。
在我國石油產品密度測定法中,不論用密度計法或是比重瓶法測得的均是石油產品的密度。雖然習慣上稱為“測比重”,但實際上測的是密度,而不是比重。